湘潭發布重要通告!
有序恢復門店經營!但這幾類場館、門店暫不恢復營業
- 全文1141字 閱讀約需3分鐘 -
中共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有序恢復門店經營的通告
第9號
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前期,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相繼發布了關于加強門店經營管控的6號、7號通告。自通告發布以來,全市人民和各門店業主顧全大局、積極支持、認真落實,共同推動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積極變化。為盡早恢復社會正常秩序,滿足人民群眾生活需求,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發展變化,決定有序恢復部分場館、門店經營?,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復營業。根據疫情防控實際和行業需要,除以下場館、門店暫不恢復營業外,其他均可自行恢復營業。暫不恢復營業的場館、門店是:餐飲單位(單位食堂和早餐門店可以營業但不得提供堂食;酒店賓館可以采取單獨分餐或送餐的方式開放餐飲服務)、影劇院、棋牌室(含茶餐廳、茶酒樓)、游藝廳(含電競室)、書店、網吧、舞廳、酒吧、KTV、游泳館(含洗浴場所)、足浴店、美容美發(達到防疫要求且證照齊全的理發店可通過預約、實名制點對點服務的方式有條件營業)、健身房、培訓機構(學歷及非學歷培訓)等服務經營類單位;易造成人員集聚的不通風景點、農家樂等旅游休閑經營類單位;專業市場(農貿市場除外)等相對密閉、人員相對集聚的經營性單位或場所。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門店要切實履行承諾,落實防控措施,做到“五個必須”,即:必須落實專人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通風、消毒和組織體溫檢測,不啟用中央空調;必須落實從業人員戴口罩、勤洗手、每天早晚兩次檢測體溫等措施,勸阻未佩戴口罩或拒不接受體溫檢測的市民進入經營場所;必須維護經營秩序,避免人員集聚,盡量減少“人際接觸”;直接接觸消費者的共用服務工具、設施設備,必須做到一用一清洗,一用一消毒;發現業主、員工及消費者存在發熱、胸悶、乏力等異常癥狀,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報告并督促其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三、落實監管責任。屬地政府及行業監管部門要做好門店恢復經營后的事中事后監管,督促經營單位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四、實行失信懲戒。對經營單位不落實復工復業承諾、防控不力,經督促整改不到位的,屬地政府及行業監管部門可責令其停業整頓,作為失信信息列入其信用記錄,并視情節予以相應處理。
五、各縣市區、園區可根據分區分級、屬地負責的原則,在從嚴防控前提下,聯系本地實際,精準施策,參照執行。
六、本通告自2020年2月19日起執行。
中共湘潭市委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18日
來源:湘潭在線(ID:xt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