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經科(科經)信局、園區產業發展局、企業:
根據《湖南省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湘經信中小發展〔2014〕179號)文件精神,結合《湘潭市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實施方案》(潭經信發〔2014〕10號),引導我市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現就做好我市2016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1、在湘潭市內注冊,符合工信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要求的中小企業。
2、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良好。
3、企業擁有“專精特新”的技術、產品或者服務。
4、企業信用良好,無違法違紀情況。
5、符合國家、省、市產業政策導向。
6、企業成長性好,產品已投入批量生產,在全國同類產品中名列前茅,經濟效益好。
二、申報流程和方式
(一)申報方式
2016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采取網上申報方式。具體流程如下:進入湘潭市經信委項目庫管理系統(http://222.243.128.14:8081/xtprj/login.xhtml),登陸“項目申報系統”,選擇“中小微企業項目”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項目”進行申報,項目名稱為“湘潭市2016年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請按要求填好相關表格,并將本通知中要求提供的表格和材料作為附件上傳到“項目附件”。企業在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請與市經信委中小企業辦何志聯系(15273379533)。
(二)申報程序
1、申請和審核。企業在網上進行申報,各縣(市)區(園區)企業由經科(科經)信局、產業發展局負責初審,市屬企業由市經信委直接審核。申報截止時間為11月25日17:30。
2、集中會審。市經信委對各縣市區、園區申報的企業進行初審后,組織專家對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論證評審,確定湘潭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議名單。
3、公示。將集中會審確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議名單在主要媒體上公示且無異議后,下文明確為湘潭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三)材料要求
1、填報湘潭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表。
2、機構代碼證和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專精特新”三年發展規劃。
4、相關證書復印件:如專利授權證書或科技查新報告復印件;專利許可、轉讓證明文件復印件;新產品或科技成果鑒定證書復印件以及高新技術企業證書、高新技術產品證書、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環境體系認證證書、企業品牌認證證書等認證、獲獎文件復印件等。
三、工作要求
1、按照《湘潭市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實施方案》(潭經信發〔2014〕10號),認定為湘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企業,將優先在政策、資金、服務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請各縣市區、園區廣泛發動,認真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
2、按照動態管理的原則,之前被認定為湘潭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需進行復核認定。
3、所有項目申報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嚴禁弄虛作假。企業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聯系方式
聯 系 人:何志、蔣小勇
聯系電話:58570556
電子郵箱:xtzxb618@163.com
聯系地址:市政府前棟217室
附件1:湘潭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表